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是可以提交的。不批准逮捕是指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批准或者人民决定,由机关执行。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批准。人民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是可以提交的。不批准逮捕是指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批准或者人民决定,由机关执行。人民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人民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机关。
第1种观点: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时间规定:一般一个月后审查起诉,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认罪认罚可在10日内作出决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延长至15日。法律分析刑法规定申请逮捕后一般是一个月左右后审查起诉;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法律其他规定。拓展延伸刑事案件中申请逮捕后的审查起诉时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中申请逮捕后的审查起诉时限是一般不超过两个月。具体时限根据案件的复杂性、证据的收集和审查等因素而定,有时可能会延长。审查起诉时限的目的是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得到审理,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会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进行认真审查,评估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起诉,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决定。这一时限的设定旨在平衡案件审理的效率和公正,确保刑事案件能够得到及时而公正的处理。结语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起诉时限旨在保障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案件的复杂性和证据的收集等因素,一般情况下审查起诉时限为一个月左右,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十日内作出决定,可延长至十五日。这一时限的设定旨在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及时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法律的其他规定,案件的审理将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从逮捕到判刑的时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那么需要说明的是,批捕之后还需要经过人民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说,有可能案件是存在不起诉的情形,那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人民对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3种观点: 刑法规定申请逮捕后审查起诉时间为一个月,重大案件可延长15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应在十日内作出决定,可延长至十五日。人民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案件可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规定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法律分析一、刑法规定申请逮捕后多久审查起诉1、刑法规定申请逮捕后一般是一个月左右后审查起诉;2、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3、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4、法律其他规定。5、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二、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久1、人民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2、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结语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逮捕后一般一个月左右审查起诉,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十五日。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条件的案件,应在十日内作出决定,如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可延长至十五日。人民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一般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半个月。以上规定确保审查起诉期限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满足精确办案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总则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七节假释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第1种观点: 逮捕和批捕的区别及批捕后的程序。逮捕由机关、和执行,发生在案件审查或诉讼开始之前;批捕由检察机关执行,发生在侦查结束后。逮捕是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批准逮捕。批捕后,机关继续侦查,侦查期限为最多两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一个月。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同级审查决定,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认为犯罪事实查清、证据确实、充分时,提起公诉。应在一个半月内宣判。法律分析一、逮捕和批捕有什么区别1、执行的主体不同:执行逮捕的主体是机关、人民和人民;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说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2、执行的时机不同: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3、二者的手段不同:逮捕是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准是批准逮捕。二、批捕后的程序是怎样的批捕后,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2、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决定。3、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4、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5、人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6、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批捕是一种命令,发出来的命令;逮捕是一种动作。批捕和逮捕都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的。发出批捕命令起,七个工作日内必须进行逮捕完成,在判审中,发现嫌疑人没有任何的犯罪行为,必须马上进行释放,并出具释放说明书。结语批捕和逮捕虽然都是与刑事案件相关的行为,但它们在主体、时机和手段上存在明显的区别。逮捕由机关、人民和人民执行,在案件审查或诉讼开始之前进行,是一种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而批捕则是由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和批准,执行时机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批捕后的程序包括机关继续刑事侦查、人民审查决定、人民审理公诉案件等。批捕是一种命令,而逮捕是一种动作,均有一定的时间期限。在判审过程中,如果发现嫌疑人没有犯罪行为,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说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二节 累犯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四节 减刑、假释 第二十九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 检察机关在接到机关的报捕材料后,由审查逮捕部门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2.办案人员应当查阅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提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必要的时候,人民可以派人参加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对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十五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二十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九十条 人民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机关。
第3种观点: 我国无批捕权,逮捕权归机关。逮捕程序要经批准,机关执行逮捕。逮捕后需在24小时内讯问,发现不应逮捕需变更强制措施或立即释放。机关异地执行逮捕时需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机关。批捕权是国家司法权的一部分,由审判机关行使,与审判职能相适应,有助于实现程序正义。检察机关不能享有批捕权,否则可能导致刑事司法不公。法律分析一、我国没有批捕权吗?目前在我国只有和享有批捕权,但是没有逮捕权,逮捕权是机关所有的。逮捕的实施程序:1.目前在我国只有和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批准。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机关(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应当自接到机关(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的,机关(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或者人民,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4.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从而保证逮捕任务的顺利完成。二、什么是批捕权批捕权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配置直接关系刑事司法是否公正。由于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权威性作用和决定性影响,批捕权与审判职能相适应,并有助于实现程序正义,因而由审判机关行使批捕权具有重要意义。在刑事诉讼中承担控诉职能的检察机关不能享有批捕权,否则,不仅会打破作为现代诉讼程序核心机制的控、辩双方的平衡性,而且也容易使该项司法权力成为失去制约的法外,导致刑事司法严重不公。结语批捕权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刑事司法的公正性至关重要。在我国,批捕权由和行使,而逮捕权归机关所有。逮捕程序要求必须经批准,并由机关执行逮捕。在逮捕后的24小时内,必须进行讯问,并及时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单位。批捕权的配置与审判职能相适应,有助于实现程序正义。检察机关不享有批捕权,以保证刑事诉讼的平衡性和公正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四条 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一节 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人民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机关凭人民、人民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制作逮捕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人民、人民协助执行。执行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决定机关。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的原因通知决定逮捕的人民、人民。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逃的,在人民、人民撤销逮捕决定之前,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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